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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借阅申请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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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民众借阅申请:
- 中部县市(含台中市、苗栗县、彰化县、南投县、云林县) 居民年满十八岁者。
- 本校教职员工眷属年满十二岁者。
- 经本校核可之互惠合作单位之员工。申办民众借阅证,需持身分证并缴交保证金新台币一仟元整。但经核可之互惠合作单位之保证金则另订之。
★为使资源获得妥善利用,社区民众借阅申请后须使用至少3个月,3个月若不再使用可凭保证金收据办理结清退费。
馆友借阅申请:
需持身份证,填写申请表并附下列证明文件之一:
- 退休教职员:退休证明
- 关系企业员工:服务证
- 本校约聘人员及驻校厂商员工:服务单位保证书
- 短期进修学员需持学员证及身份证至图书馆登录,始得借阅。
- 为本校高中职策略联盟者
准研究生(五年一贯生)临时借阅申请:
凡已向本校报到之准研究生(含五年一贯生) ,已完成报到者,方可办理准研究生(五年一贯生)临时借阅线上申请步骤 。
中部大学图书馆联盟借阅申请:
资格:
- 在职之教、职员
- 在学之大学部学生及博、硕士班研究生
办证程序:请参考 跨校借书服务申请说明
交流学者借阅申请:
交流学者短期借阅权限由接待单位协助申请,填写 交换学者借閲权限申请书 后,交与交流学者亲至图书馆2楼借还书柜台办理借书,日后借书须出示此申请。
国外研习生借阅申请:
国外研习生借阅权限由接待单位协助申请,填写 国外研习生借閲权限申请书 后,交与研习生亲至图书馆2楼借还书柜台办理借书,日后借书须出示此申请,借书权限等同于大学生。
研究所休学生 电子资源使用申请:
本校研究所休学之博硕士生,若于休学期间,需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,完成休学程序,翌日后始可至学生资讯系统─应用系统专区─电子签核管理系统,进行线上申请,详见「研究所休学生_电子资源使用线上申请步骤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