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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服务 台湾大学图书馆

自90年7月1日起,图书馆提供与 台湾大学图书馆 互借图书服务,因名额有限,本服务仅提供教师及研究生。

借书方式一

办理借用借书证手续,自行前往台大借书。

  1. 本校教师及研究生可凭证(出示教职员证、学生证)至借还书柜檯亲自办理借证手续。1人以1张为限。借证期限4週,归还借书证前,需先还清台大图书,缴清罚款。逾期未还借书证,停止本校自身及与台大之借书权利3个月。
  2. 互换借书证若皆外借,可办理预约。已借用借书证者,须待借书证归还后,始可办理预约。预约之读者,图书馆待借书证归还时,将电话通知预约者。
  3. 读者需自行持互换之借书证至台大图书馆借还书。每张互换借书证可借书5册,借期3週。不提供续借及预约服务。所借图书逾期、遗失、或损毁,按台大图书馆之罚则赔偿。
  4. 借书证若遗失,应即向台大图书馆办理挂失。因遗失所造成之一切损失,读者须自行负担。

借书方式二

透过文献传递服务系统(http://ndds.stpi.narl.org.tw/)申请图书互借。每册费用100元,提供收据。于图书馆借还书柜檯取书、缴钱及归还所借图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