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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服务 - 借阅规则

参见完整借阅规则

(一)本校教师及兼任教师之图书资料借阅册数、借期及各项规定如下:

  1. 总数以30册为限,借期30天。
  2. 借阅图书到期,若无他人预约时,可办理续借。续借以3次为限。
  3. 若图书资料已被借出,可自行于电脑线上预约,预约资料回馆经E-mail通知5日内前来办理借阅手续。
  4. 期刊限馆内阅览;教职员可于闭馆前 1 小时借出,惟应于隔日开馆 1 小时内归还,每人每次以 5 册为限,不提供续借服务。
  5. 参考书、教师指定参考书与升学就业资料区图书,限本校教职员生借阅,借期 3 天,可续借3次。
  6. 图书逾期每册每逾1日罚款新台币5元,罚款金额上限为新台币5仟元。
  7. 逾期图书未还及罚款未缴清者,不得再办理借书及续借。

(二)本校兼任教师须凭聘书、身分证,向图书馆申请借阅。借阅有效期限同聘期,到期时以新发聘书至图书馆2楼柜檯更新资料后,即可续用。

(三)视听资料借阅限为教学用,并依「朝阳科技大学波锭纪念图书馆多媒体资料借阅规则」办理。

(四)凡教职员离职,应先归还借书及缴清罚款,方准予办理离校手续;兼任教师不再兼课或欲终止借阅权利,亦应归还所借资料及缴清罚款。

(五)办理借阅手续时,不得冒用他人证件,违者除索还借阅图书资料外,并停止借阅2个月。

服务电话:(04)23323000转分机3151~3152或亲洽2楼借还书柜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