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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服務 台灣大學圖書館

自90年7月1日起,圖書館提供與 台灣大學圖書館 互借圖書服務,因名額有限,本服務僅提供教師及研究生。

借書方式一

辦理借用借書證手續,自行前往台大借書。

  1. 本校教師及研究生可憑證(出示教職員證、學生證)至借還書櫃檯親自辦理借證手續。1人以1張為限。借證期限4週,歸還借書證前,需先還清台大圖書,繳清罰款。逾期未還借書證,停止本校自身及與台大之借書權利3個月。
  2. 互換借書證若皆外借,可辦理預約。已借用借書證者,須待借書證歸還後,始可辦理預約。預約之讀者,圖書館待借書證歸還時,將電話通知預約者。
  3. 讀者需自行持互換之借書證至台大圖書館借還書。每張互換借書證可借書5冊,借期3週。不提供續借及預約服務。所借圖書逾期、遺失、或損毀,按台大圖書館之罰則賠償。
  4. 借書證若遺失,應即向台大圖書館辦理掛失。因遺失所造成之一切損失,讀者須自行負擔。

借書方式二

透過文獻傳遞服務系統(http://ndds.stpi.narl.org.tw/)申請圖書互借。每冊費用100元,提供收據。於圖書館借還書櫃檯取書、繳錢及歸還所借圖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