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讀者服務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

本館與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圖書互借服務自105年8月起,本館提供與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互借圖書服務,因名額有限,本服務僅提供本校教職員生。

借書方式

辦理借用借書證手續,自行前往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借書。

  1. 本校教職員生可憑證(出示教職員證、學生證)至借還書櫃檯親自辦理借證手續。每人以1張為限。借證期限1個月,歸還借書證前,需先還清圖書,繳清罰款。逾期未還借書證,停止本館自身及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之借書權利3個月。
  2. 互換借書證若皆外借,可辦理預約。已借用借書證者,須待借書證歸還後,始可辦理預約。預約之讀者,本館待借書證歸還時,將電話通知預約者。
  3. 讀者需自行持互換之借書證至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借還書。每張互換借書證 可借圖書資料10冊,借期30天;視聽資料5件,借期14天。不提供續借及預約服務。 所借資料逾期、遺失、或損毀,按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之罰則賠償。
  4. 借書證若遺失,應即向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辦理掛失。因遺失所造成之一切損失,讀者須自行負擔。